牡丹江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1、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的精神、只是、开放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首选。
2、按各省(自治区)、市政府)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确定的专科招生最低控制线,根据候选人意愿,录取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并且录取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相同分数的情况下(相同分数),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理工科考生按顺序比较数学、科学综合、中国人、外语,文史考生比较汉语顺序、艺术综合、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级考生有序比试汉语、数学、外语。
3、行政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等规定。
4、应用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其他专业无语言限制。
5、通过省(自治区)、市政府)招生办公室、参加考试院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高考期间,进入全国普通高校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入学时,考生文化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水平、各市)控制艺术类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专业课程(技术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招生严格按照各省份、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省招生部门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线进行计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