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为全日制,职业分类考试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年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一招生计划,高考前完成录取,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被高等教育录取、就业、学历等各方面与高考考生相同。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具备注册资格,您可以申请注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本市户籍、居住证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三)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具备注册资格,您可以申请注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中毕业。
(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
(五)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3
(一)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已被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中非应届毕业生;
(三)以欺骗手段报名,在非毕业年份非法参加高中教育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全国统一考试)的、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应届毕业生;
(四)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被暂停参加高考并在暂停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其他不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通过高职分类考试被录取为本科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通过分类考试录取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如果您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各批次本科专业。如果考生同时被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和高职高考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办理电子学籍登记时,仅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录取资格,取消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