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平选择、“公共程序”,根据高考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的原则。
2、艺术考生,招生参考考生所在省份、城市、自治区统一艺术统一考试成绩及成绩合格,没有学校考试,录取时,按照文化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根据专业偏好录取。
3、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根据各省、城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加分及备案录取相关规定。提交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言顺序(蒙古语A或韩语)优先、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4、一名志愿者的学生资源不足,接受非第一选择候选人的候选人,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5、考生入读专业如何安排:按照“专业志愿者清算”的原则进行,即提交申请的考生将根据其专业偏好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如果所有的职业愿望都不能得到满足,服从专业调整人员,将分配给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整者,提款处理。填写申请表时未明确表示遵守专业调整的考生,视为不服从专业调整。
6、外语:没有限制,但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俄语。
7、男女比例没有限制,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8、录取方式实行电脑在线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通过快递方式发放给新生。
9、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10、严格遵守招生原则,消除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违反招生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或事,一旦核实,认真对待这件事。
11、新生入学后将按要求进行审核,如果复试后有问题,按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办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