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师范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工程”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19]10号)、《关于2020年重点大学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通知》(教部[2020]1号)及其他通知要求,学校持续实施高校专项规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5人。招生科目及对应专业如下:

评论: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无需填写学科类别,只需填写文科类别即可、科学、综合改革类,填写高考申请表时,填写学科类别或专业。各学科门类所含专业按省(市)划分、来源以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在实施地区农村地区,我已连续3年以上拥有本地户籍;
3.我已连续三年在户籍县城就读高中并实际就读。
三、注册过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10日报名:25 年 5 月 00 日至 24 日: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高考.奇思.com.cn/)完成注册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学院专项项目申请表(通过系统打印,网上申请成功后亲自提交)、中学负责人应当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复习并盖章);
2.高中各课程学习现状及成绩、学术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含学生思想道德表现记录)、学术水平、身心健康、在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表现突出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及相关证书)以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发展的现实材料等;
3.候选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主页、帐户主页和个人页面,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详细的、精确的、清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印章。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提交,我校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注册、注册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注册无效。考生对上传材料真实性的个人看法、合法性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全部取消资格。
四、审查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查
考生户籍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其他部门审核、学籍资格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入学方式
已获得我校特殊资格的考生,高校特色专业申请须按照学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写。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当地第一批普通本科生招生控制分数线,以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普通高校专项招生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为准,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本科合并批次省份和综合改革省份、城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我校招生批次控制线按照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高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选科成绩要求为BB。
五、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只是、民众、概述、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特色专业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管限制、严防权力寻租。监控电话:027-67867080、027-67868009(纪检办(监察室))
六、补充规定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信息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政编码:430079
支持热线:027-67863374、67861550(传真)
电子邮件:zb@mail.中央大学.教育.中文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